徵信社騙了我8000元
提起私家徵信,人們總會不由自主想起叼著大煙斗的福爾摩斯。

前天,寧波的鄭女士找到了派出所,說有一家私家徵信社社騙了她8000元錢。原來,10月底,通過網絡,鄭女士找到寧波當地一家私家徵信社,要求對方幫她調查一些信息,並通過銀行匯去了8000元錢,沒想到才過了兩天,再聯繫那家私家徵信社社時,電話打過去就沒人接了。

鄭女士覺得被騙了,就向寧波白雲派出所報了警。 “這種情況,我們也是第一次碰到。”昨天,白雲派出所的民警說,此案他們還在進一步調查。
私家徵信社
一般以信息諮詢公司名義註冊
昨天下午,根據鄭女士提供的網絡地址,記者電話聯繫上這家台北市徵信,接電話的是公司的總經理繆先生。

他說,公司有8名業務員,顧客可以通過電話、網絡,也可上門到公司談業務,一筆業務一般都由幾個業務員一同受理。

繆經理承認,如果以台北市徵信社的名義,不可能成功在工商註冊,一般都是以信息諮詢公司的名義。
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
法庭不予承認
“這類糾紛比較少見,很新。但隨著台中市徵信越來越多,這類糾紛也會慢慢多起來了。如果沒有按合同辦事,客戶可以根據合同,向法院起訴;如果拿了錢就銷聲匿跡,那就屬於詐騙,可以向警方報案。”寧波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說,在我國,法律並不允許以徵信社社的名義進行登記註冊,因此,台中市徵信社一般都是打著商務調查公司、信息諮詢公司的名義,在工商取得合法註冊。
另外,通過私家徵信社社調查,風險挺大。比如,私家徵信社在婚外戀調查中使用偷拍、竊聽等方式獲得的證據,由於這些手段是非法的,在有關婚姻的訴訟案件中,並不能當做法庭證據。
他舉了個例子,比如調查婚外情,費用一般在八千至一萬元,客戶需提供調查對象的照片、車牌號等,到公司簽訂合同,並先交納一半的費用。

公司一般會在一個月內完成任務,用錄像偷偷拍下證據,交給客戶。而問起和鄭女士的糾紛,他表示對此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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