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找工作不可馬虎
春節過後,眼下各種招聘會紛紛登場亮相,大小公司也開始推出新的招聘計畫,新一輪求職高峰隨之到來。專家指出,鑒於如今就業競爭激烈,畢業生在積極找工作的同時也要擦亮眼睛,謹防招聘陷阱。
試用期陷阱防不勝防
小侯的這個春節過得並不如意。春節前夕,她剛剛丟掉了一份工作。談起原因,小侯依然憤憤不平:“試用了將近4個月一直不給轉正,分明是在使用廉價勞動力。”後來在小侯的強烈要求下,人力部門的主管同意簽署正式的用工合同。但合同期只有兩年,而且工資很低。人力部門主管的態度卻十分蠻橫:“要麼馬上簽合同,要麼馬上走人。”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試用期陷阱很多求職者都曾經遇到過,也是求職者非常痛恨的一種騙局。因為用人單位廉價使用了勞動力,卻使得求職者“竹籃打水一場空”,而且錯失了其他工作機遇。
北京市亞奧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魏勝提醒求職者,人力銀行在應聘成功後一定要與用人單位明確試用期限,試用期不得超過相關法律規定。在試用期內,要注意收集證據。比如,可以將招聘單位的招聘廣告、雙方簽訂的合同意向書等妥善保存。一旦發生勞動爭議,雖然沒有書面勞動合同,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證實勞動關係的存在,就可以更好地維權。
收費陷阱易識破
培訓費、建檔費、風險押金、服裝費等等,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巧立名目,向求職者索要費用。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找工作無須向用人單位交納任何費用”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但具體到實際當中,還是有很多人難免上當受騙。
北京某高校大四學生小董向記者講述了自己上當受騙的經歷。一次,他收到了深圳某電子科技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來信,大意是收到了他在網上投遞的個人簡歷,公司十分滿意並已決定錄用他,畢業之後即可上班,每月工資3000元,但公司先要收取300元的抵押金。剛開始小董也擔心上當,但考慮到這樣好的工作機會實屬難得,而且300元抵押金也不算多,斟酌了一下還是把錢匯了過去。但此後小董再與該公司聯繫,卻聯繫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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