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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包包萬元皮包毛光了色差了
  1萬多元的皮衣被洗衣店洗掉色了,但洗衣店卻不肯對此作出賠償。消費者認為洗衣店把衣服洗壞了應該賠償,而洗衣店卻認為衣服送來時已經屬於嚴重損壞,洗衣店已經盡力去洗,沒有責任。“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究竟該誰來為這上萬元的皮衣“買單”?

 

  為了對比原色,店員建議把衣服兜翻出來就能看出原來的顏色,“內兜是洗不到的。”於是鄭先生將皮衣內兜翻出,顏色明顯與其他部位不同。

  消費者:能按半價賠償即可

  鄭先生說:“老闆承認衣服洗壞了,但就是不肯賠償,要以洗衣券抵用,我家離這遠,哪有時間總上這來洗包包啊。 ”

  徐女士告訴記者:“我們這也不是想訛人,雖然他們現在把衣服洗壞了,但是我那個畢竟是舊衣服,所以說我們提出的賠償條件也很合理,能按照半價5000元賠償我們的損失就行了。 ”

  洗衣店:送來時已嚴重損壞

  昨日下午,記者撥通了老久華洗染事故救治中心老闆竇(音)先生的電話,竇先生表示:“這個衣服送來的時候有很嚴重的油污,衣服已經屬於嚴重損壞,票據上寫的也是儘量去洗,我們已經盡最大的努力了,不管洗到什麼程度和我們就不相關了。我們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她來的時候是件壞衣服,她再要求我達到什麼標準這是不現實的。 ”

  律師:需看事先有沒有風險告知

  那麼究竟誰該為這件萬元皮衣“買單”呢?

  就此事,名熙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明春表示:“這件事情該由誰承擔責任需要看洗衣店有沒有對消費者做出風險性告知,如果說洗衣店在洗衣前已將風險告知消費者,如果消費者表示同意承擔風險,那麼消費者就需要接受洗衣後的結果。洗包包但如果說洗衣店之前沒有將風險告知消費者,只是單單在票據上寫上儘量洗,洗衣店是無法免責的。盡可能洗不要緊,但是前提是不能把衣服洗壞,否則,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

  萬元翻毛皮衣洗成光板

  這萬元皮衣的主人是瀋陽皇姑區的徐女士,她告訴記者:“我去年8月6日把一件皮衣送到沈河區先農壇路的老久華洗衣店清洗,取衣服的時候發現衣服顏色已經洗掉色了,手感也變硬了。我就要求洗衣店重新處理,他們又進行了處理也沒有恢復原樣。可洗衣店卻不同意給我任何補償,這1萬多元的衣服洗壞了怎麼也得給個說法吧?這衣服從去年8月份到現在半年多了,也一直放那,也沒穿上。 ”

  “這件皮衣是我在卓展買的,打完折要1萬多元,本來是翻毛皮的,送到這洗出來變成光面的不說,連顏色都變了。 ”徐女士表示。

  3月19日,記者和徐女士的兒子鄭先生一起來到了徐女士洗包包的老久華洗染事故救治中心,老闆並不在店裡。

  出示收據後,店員找出了存放已久的皮衣。“這衣服之前是棕黃色的,翻毛皮的,現在已經完全變色了。”鄭先生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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